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晶体硅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及其主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信息
网址:http://listing.szse.cn/projectdynamic/ipo/detail/index.html?id=1000442
▌二、柯西君_BingWong说
发行人是2020年7月申报的,9月就撤了材料。 庆幸的是发行人还是做完了第一轮回复后才撤,从上市委提出的问题可以看出,上市委比较关注公司的业绩是否存在水分。
上市委通过对毛利率、成本、客户、收入构成、存货、期间费用、政府补贴
等方面的质疑,要求发行人"自证清白"。
其实归根究底是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呈现下滑趋势,而更新后的又一期数据(2020年6月30日)收入同比下滑幅度高达44.57%。
在我角度,发行人存在的问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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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性; 发行人目前采用较为落后的
Al-BSF 技术
, 虽然创业板并没有考究企业的科创性, 但对于光伏行业的企业, 技术的先进性(前瞻性)往往决定了后续的业绩发展,上市委提及这个问题估计是为了将信息披露得更加透切,方便后续投资者判断企业的潜在风险。 -
毛利率、成本、客户; 这个确实比较尴尬,发行人的产品能量转换效率接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相比,毛利率却较高。 虽然保荐人已经通过采购成本等方面说明毛利率的不一样的原因, 但
发行人规模小、技术落后同行、收入下滑同时净利润却保持稳定
是不争的事实,这就需要发行人综合更多方面的原因对其解释。
▌三、参考
(1)发行人存在最近一年(期)经营业绩较报告期最高值下滑幅度超过 50% 情形的,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全面分析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超过50%的具体原因,审慎说明该情形及相关原因对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无充分相反证据或其他特殊原因能够说明发行人仍能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外,一般应重点关注并考虑该情形的影响程度。